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網(wǎng)絡(luò)配圖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男子現(xiàn)場猥褻女童視頻畫面引關(guān)注。日前,省會的張某猥褻十歲女童,一審被石家莊市長安區(qū)人民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其以量刑畸重為由提起上訴,請求減輕處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一案,原審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時許,40歲的被告人張某看到10歲女童劉某背著書包獨自在石家莊市人民廣場乘坐公交車,便尾隨其上了公交車,并與劉某并排坐在前邊的連排座上。張某伺機拽下劉某的書包放在劉某的身前擋住他人視線,趁公交車上人多之時,猥褻劉某長達20分鐘之久。劉某到站下車后,邊哭邊打電話告訴父母。父母隨即報案,公安機關(guān)通過電子攝像等設(shè)備進行偵查,將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的張某抓獲歸案。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張某家屬為了安慰被害人,與被害人家長達成賠償協(xié)議,一次性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被害人表示可以對張某從輕處罰。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一案,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為尋求性刺激,在公共場所對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構(gòu)成猥褻兒童罪。被告人張某歸案后認罪、悔罪,并積極以經(jīng)濟賠償撫慰被害人,爭取被害人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在公共汽車上人群聚集的環(huán)境中,當眾對未成年女孩身體進行了猥褻行為,嚴重損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社會的安全秩序,故其辯護人稱被告人張某的行為對社會危害性較輕,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觀點,不能成立,不予采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的案件,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張某提出原判量刑過重于法無據(jù)。上訴人張某在公共汽車上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當眾對未成年女童進行猥褻,社會危害性嚴重,依照有關(guān)規(guī)定,不論在場人員是否實際看到,均依法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判量刑適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男子公交猥褻女童20分鐘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女性乘公交車時如遇到色狼性侵或猥褻,不要產(chǎn)生恐懼心理,不法分子的猥瑣和犯罪行為見不得光,理直氣壯的反擊和揭露必能得到廣大乘客的支持。對于單獨乘車的女童,家長要教育孩子增強性保護意識,遇到不軌行為要避開,或向司機、穿制服的人等感覺有正義感的乘客求助,學會保護自己,防止遭到色狼猥褻或傷害。